欢迎访问宏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官网!我公司专业承接烟囱新建,烟囱防腐,砖烟囱拆除,砖烟囱美化,冷却塔新建等工程。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收藏我们

宏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dh.png

销售热线:

189-619-88888

江苏宏顺高空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8386-690

联系手机:18961988888、13851051099

座机电话:0515-88088888

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58号中建大厦19楼

pro_catpos.jpg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砖烟囱防腐防火消防安全要求

作者: admin    日期:2019-06-03 19:30:21

 1、各单位在编制砖烟囱防腐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砖烟囱防腐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砖烟囱防腐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砖烟囱防腐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砖烟囱防腐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砖烟囱防腐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首页 关于我们新闻资讯产品展示成功案例工程业绩经营项目持证上岗在线留言联系我们

CONTACT

联系我们

Ibottomtel1.png

ADDRESS

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58号中建大厦19楼

Ibottomtel2.png

FAX

zygk88@163.com

Ibottomtel3.png

PHONE

18961988888、13851051099

Ibottomtel3.png

TEL

138-5105-1099

INFORMATION

在线留言

*
*
*